关于2019年上半年本科毕业生申报
学士学位的通知
根据川学位办文件,现将2019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 申报时间
2019年4月3日至4月12日上班时间(上午9:00--11:30,下午2:00--5:00,周六、周日及清明节期间不办理学位申报)上报所有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 申报条件:
申报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:
1、本次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的时间段为:2017年4月~迄今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;
2、外语考试已通过,并已领取外语合格证;
3、平均分不低于75分;自考本科毕业生各科成绩(论文不计算)平均分不低于65分;
三、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:
1、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(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)。
2、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。
3、学历电子注册照片(即本科毕业证上的照片 二寸的1张)特别提示:不接受扫描件。
4、自考本科生申请学位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(正、反两面,A4纸复印)。
四、如果本人因故不能到校办理申请学位相关事宜,可委托他人办理,但是必须出具委托书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。
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料提交教务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特此通知!
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 教务处
二○一九年四月三日